記者王韻筑、翁震翔/台北報導
一名張先生7日騎重機行經市民高架時,開在他後方的一輛遊覽車想要超車,突然往左側切,沒想到馬上又切回原車道,導致張先生被逼到無處可逃,只能加速鑽縫隙離開,張先生指控,這輛車當時不知有沒有載客,惡劣的逼車方式根本是在玩命,但「危險駕駛」罰則相當重,因為沒有量化法條,只能主觀認定,都要經過影像研判,而這名駕駛也已經被遊覽車公司給開除。
▲重機在高架上遭到遊覽車惡意逼車。
重機騎在高架,一路在外側車道上,後方緊跟著這輛遊覽車,有時靠近、有時保持安全距離,但就在這時,遊覽車突然往左側切出想超車,還隨即切回原車道,小小的重機車身被大車逼到無路可逃,只能靠右加速超車逃離。
▲遊覽車在後方有時靠近、有時又想超車。
重機騎士張先生說:「他並不是完全超過去,是頭超過我之後,就整台車強占我的車道,前面他一直貼近我後面,我就大概知道駕駛有不良意圖,就有想好怎麼應對。」
▲遊覽車超車和重機相距不到50公分。
看看當時隔壁車道明明沒車,遊覽車仍然蓄意硬切,和重機緊鄰大約50公分,幾乎就要撞上,惡意逼車若是符合危險駕駛罪刑,最重可罰2萬4千元,還要吊扣汽車牌照三個月,但 逼車是主觀認定,沒有量化數值,必須以影像作裁判。
▲危險駕駛惡意逼車,被判定屬實最重可罰2萬4千元。
台北市交大執法組警員陳品丞說:「有跨越兩車道行駛,危險駕駛的部分比較沒有一個明訂標準,所以必須要進一步去做研判。」
▲該遊覽車公司已表明開除司機。
遊覽車公司也在網路發出聲明,已經將駕駛開除,畢竟車上不知有沒有載客,如此開車方式簡直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