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前文建會主委盛治仁5年前因建國百年晚會招標案,遭作家馮光遠、台北市議員梁文傑及漫畫家蔡協崇3人,分別以記者會、撰文及漫畫等方式,質疑他「內神通外鬼」、「官商勾結」。盛憤而提告向3人各求償100萬元、且要登報道歉,最高法院認為,馮光遠等人對可受公評之事評論、沒有侵害名譽,今(11)日判免賠定讞。
此案歷審均認為,馮光遠等人對可受公評之事發表善意適當評論,受《憲法》言論自由保障,也盡合理查證義務,並未貶損盛治仁名譽,因此判盛敗訴,盛不服上訴三審,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
不過,馮光遠2012年另批盛治仁「人渣公務員」挨告,被判拘役20天入監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