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峻棟、江濬禓/台中報導
僥倖變重罰!來看台中一名57歲陳姓男子酒後騎車上路,結果遭警方攔檢,酒測值0.23毫克,儘管沒有觸犯公共危險罪,但仍被開單扣車,但就在取締過程中,陳姓男子不斷催警方趕快開單,超高配合度讓警方起疑,最後發現車牌竟是「報廢牌」,與車籍資料不符。陳姓男子因為使用註銷車牌,再加上車體懸掛他車車牌,一夜遭到三罰。
酒駕騎士:「多少?」警員:「0.23(毫克),0.23要開單而已,你可以回去,開單扣車。」
酒駕騎士:「扣車?!」
酒駕被抓要扣車,陳姓騎士遲疑了一下,試圖拒絕警方別扣車,不過警察依法執法,當場拒絕。
酒駕騎士:「不用扣車啦,一定要扣車嗎?」
警員:「這是規定啦!你如果...你明天我告訴你,你明天繳完罰鍰來取車。」
機車當然得扣,陳姓騎士搭上警車被送回派出所,摩托車就給警員騎,一併扣回,因為這車有問題。
▲▼陳男所乘機車是掛報廢車輛的車牌。
機車車牌上方兩側孔洞,各出現鎖過兩個螺絲的痕跡,「凡鎖過必留下痕跡」,讓警方進一步調查,查出這張車牌已經報廢。
第五警分局北屯所副所長陳亦豐:「這部車的車體跟車牌是不相符的,那他因為可能擔心因為這樣而受罰,所以就去跟警員央求說不要扣車。」
酒駕遭到攔查,恐怕沒有這麼簡單,陳姓男子酒駕,酒測值0.23毫克,不僅挨罰一萬五,還被查扣車輛。另外還被發現使用註銷車牌,再罰三千六到一萬五。車體懸掛他車車牌也一樣。換句話說,陳姓男子被抓一次,違反三項條例遭到處罰。
▲陳男掛報廢車牌,最高可被罰4萬5千元。
拿自己的報廢車牌掛在朋友的機車上,想讓車牌借屍還魂卻栽在警員攔查,一夜吞下三張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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