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李男下車後一度還想襲警被員警開槍打傷腿部。(圖/資料畫面)
男子李佳修無照且酒駕在台北市忠孝東路行政院前地下道,撞死王姓單親爸爸,被依酒駕致死罪起訴,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庭判決7年2月有期徒刑,案經上訴二審,高等法院考量李男認罪,並賠償家屬450萬元達成和解,改判刑5年6月。全案再上訴三審,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李男被控於2022年11月13日晚間,和友人在台北市大安區一家夜店飲酒狂歡,之後到附近一酒店續攤。14日凌晨4點多散會,李男與6男1女分乘2輛車離開。
喝得爛醉的李男不滿原本負責開車的14歲曾姓少年駕駛技術不佳,強迫換手,卻猛踩油門在台北市區狂飆,4公里多的路只花4分鐘,可見速度之快。待行經行政院前忠孝東路地下道時,沒注意前方轎車減速,李男剎車不及硬是追撞上去,造成前方駕駛轎車的王姓單親爸爸傷重不治。
警方到場,另一輛車企圖衝撞員警後逃逸,李男則下車接受員警訊問,但被發現身上有酒味,竟企圖襲警、奪槍,員警對空鳴槍制止無效,朝李男左大腿連開2槍,李男才被制伏。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庭判處李男7年2月有期徒刑。二審高等法院認為,李男已認罪,並與家屬達成450萬元和解,取得家屬原諒,改判刑5年6月。上訴三審,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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