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鄭文燦多年前就被檢調監控、監聽,傳出全案仍簽結2次。(圖/資料畫面)
桃園市前市長鄭文燦被控涉貪,到底交保還是羈押,院檢大戰中。外傳全案檢調早就偵辦、監聽、蒐證多時,中間卻有2次簽結是否有貓膩?對此,曾任桃園地檢署檢察長,新任台北地檢署檢察長王俊力證實,曾在任內對該案簽結過1次,強調對該案並無預設立場也絕無不當干預,希望外界尊重檢察官偵辦,勿過度揣測。
王俊力表示「本人於109年3月起就任桃園地檢署檢察長,任內就相關前案曾核定簽結一次,且係依承辦檢察官當時調查所得而為之決定,本人對該案並無預設立場,亦無不當干預。又目前案件仍在偵查中,希各界尊重檢察官的偵辦,勿過度揣測,給檢察官一個合理的辦案空間。」
鄭文燦被控於2017年間,涉嫌為「華亞科技園區」土地變更案收受500萬元賄款。雖然鄭文燦強調,該筆錢之後已經歸還了,但從收錢到還錢,中間隔了近1年,不免外界質疑是否有問題。且傳出當時檢調早就在偵辦,因為連當年的監聽譯文都有,為何現在才辦?
有立委質疑,剛接任台北地檢署檢察長的王俊力,過去就曾擔任過桃園地檢署檢察長,而後還擔任調查局局長,該案卻有2次被簽結,王俊力是否知情?為何准予簽結?有必要說清楚。
對於外界質疑,王俊力也證實確實在他任內有簽結過1次,但是依承辦檢察官當時的調查所得而為之的決定,他絕無預設立場也絕無不當干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