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中兩名男子先後在大雅區學府路開設炸雞及雞排店,但是同業相爭互看不順眼。今年五月,兩家炸物店老闆不僅起言語爭執,還爆發肢體衝突。事後互告,台中地檢署判定雙方都有錯,一方依傷害罪起訴,另外一方則依強制、恐嚇及誹謗罪起訴,雙方都得不償失。
台中顏姓男子及謝姓男子分別在大雅區學府路開「胖虎炸雞店」及「惡魔雞排店」。今年五月,謝男為了宣傳自家「惡魔雞排」,用大聲公推銷,讓顏男十分不滿,認為謝男音量太大會影響自家生意,顏男就到「惡魔雞排」店旁側錄音量,引發謝男不悅。
▲顏姓男子開胖虎炸雞店。(圖/翻攝自胖虎炸雞店臉書)
謝男隨後也到顏男店面,表示要調查食品衛生安全,想強行拍攝「胖虎炸雞店」的油品。兩人當場起衝突,謝男在爭執中跌倒受傷,之後開口嗆顏男:「死定了。」回到店面還在門口詆毀對方,表示「胖虎炸雞店」用夜市回收的黑心油。
▲謝男在對面開惡魔雞排店。(圖/翻攝自創始惡魔雞排大雅店臉書)
顏男得知謝男行為後十分氣憤,怒告對方強制、恐嚇、誹謗罪,謝男則不甘示弱反控傷害罪,台中地檢署今(17)將兩男雙雙起訴。原本只是同業競爭,演變成惡性競爭、兩敗俱傷,雙方都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