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44歲的劉姓醫師和林姓妻子結婚十多年,2013年,林女在板橋經營飯糰店期間,認識一名王姓男子,兩人互有好感進而交往。之後,林女甚至將婆婆借名登記的9百多萬元房地產,透過「假買賣」移轉登記給王男,劉男憤而提告並求償。
▲示意圖(圖/攝影者欣盈, flickr CC License )
林女和丈夫結婚十多年,2013年在板橋經營飯糰店期間,和另名王姓男子交往,王男不但留在店內工作,林女也帶兩個兒子離家和對方同住店內。對此,劉姓醫師指控王男誘拐,妻子向法院提出離婚,卻行蹤不明也未出庭,擔心其安危,直至隔年4月林女才現身,且懷有9月大的身孕,報警反控遭到王男凌虐、囚禁性侵,警方拘提王男到案後,複訊後以5萬元交保,劉姓醫生和妻子則是簽字離婚。
針對「假買賣」房屋一事,劉男母親對王男、前媳婦林女提出返還房屋民事訴訟,獲得最高法院判決勝訴確定;刑事部分,由於林女坦承和王男發生性關係兩次,並替王男生子,王男遭判4月,可12萬元易科罰金確定。不過,王男卻在民事開庭時翻供,劉男、林女兩人早已婚姻破裂,自己因喝醉反遭對方性侵,但法官認為王男說法難以信服,且他於刑事開庭時認罪,判決並須賠償40萬元;尚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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