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22歲的女子小雯(化名)指控賀姓友人,不顧她男友躺在一旁竟大膽性侵她,怒告他乘機性交。對此,新北地檢署認為,小雯男友睡在她的身邊,但遭性侵時卻沒有呼救,因此認定罪證不足,昨(30)日將賀男不起訴。
▲圖/攝影者Indi Samarajiva, flickr CC License
今年1月,賀男、小雯及其鄭姓男友相約至KTV唱歌喝酒,直到凌晨1時許才結束,兩人因考量時間已晚,便邀請賀男一起回男友住處暫住,返家後,喝醉的鄭男立刻就躺在床上睡著,賀男則是躺在一旁的地板。小雯指控,賀男趁她酒醉之際,對她襲胸又摸下體,她幾度撥掉對方的手,甚至故意把腳跨在男友身上睡覺,但對方仍不顧她反抗,從後面「硬上」約有10分鐘。
賀男坦承有摸小雯胸部、下體,但辯稱先前曾和小雯有車震的經驗,且案發當時女方並沒有喝醉,否認性侵。對此,檢察官認為,小雯案發時,還聽到對方解開褲頭、皮帶掉落的聲音,顯示其當下意識清醒,被性侵時也未向一旁的男友求救,與常情不符,認定賀男犯嫌不足不起訴。
★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