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苗栗縣長劉政鴻去年強拆大埔4戶,引發公民記者傅東森不滿,在網路張貼劉政鴻靈堂合成照,被劉提告公然侮辱,苗栗地院昨(17日)一審宣判無罪,劉不排除提出上訴。
▲傅東森在劉政鴻靈堂合成照,打上言論自由無罪。(圖/翻攝自傅東森臉書)
上千名網友轉載靈堂照,也包括苑裡反瘋車自救會成員葉天鴻,葉、傅2人都遭劉政鴻提告,苗栗地院審理後,法官因認貼照內容是可受公評之事,基於保障言論自由,判決2名被告無罪。
▲傅東森(中)張貼劉政鴻靈堂合成照,獲判無罪。(圖/翻攝自傅東森臉書)
傅東森獲判無罪後在臉書上說:「很爽!」,表示這個判決也證明憲法所保障的言論自由仍然是存在的。傅東森的義務律師之一曾威凱,之後也在臉書說:「想到劉政鴻得知靈堂照案判無罪的那個吹鬍子瞪眼的表情,我就爽!!!!網友得知判決消息後,一陣叫好,大讚「好爽」、「法院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