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最高法院今(29)日上午為王光祿「非常上訴」案開調查庭,受命法官許錦印請農委會、警政署等代表提供專家名單,並籲請檢察總長下次親自蒞庭參與證據調查。
▲最高法院為王光祿非常上訴案開庭。(圖/記者潘千詩攝影)
57歲的台東布農族獵人王光祿,3年前持獵槍捕獵野生保育動物山羊、山羌肉給高齡95歲的母親吃,被原住民專庭依槍砲彈藥等罪判刑3年6月,併科7萬元罰金,2015年11月三審定讞。判決內容引起原權團體、人權團體、法界人士強烈質疑,司法歧視原住民族。同年底,王光祿一度被檢方傳喚到案,發監執行,經原住民團體聲援,北上開記者會,檢方最後決定暫緩執行,檢察總長也替他提起非常上訴。
最高法院今日開庭時,除檢、辯雙方出庭外,農委會、原委會、警政署也有代表出庭。檢方要求農委會、警政署派員解釋「合法打獵」的立法意旨,是否限於使用獵槍?何種槍械屬於獵槍?王光祿的律師則提議到台東部落開庭,並咨詢部落耆老「專家意見」及現場直播。法官表示,須由合議庭5名法官評議後再做決定。
庭末,法官突然表示,非常上訴是總長提起,希望顏大和下次可以親自到庭陳述意見,檢方回應,會向總長請示有無必要性。
▲台東布農族獵人王光祿為非常上訴案北上最高法院開庭。(圖/記者潘千詩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