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控「試用期」惡意資遣 科技公司:交由司法處理

記者徐紹芸、馬家豪/新北報導

新北市盧小姐指控,今年5月進入科技擔任業務,沒想到被派到歐洲出差時,卻意外摔下火車月台,左腳四隻腳隻被輾過截肢,但離譜的是,公司以她試用期沒過為由,表示沒幫他保團體保險,所以醫療費等都得自己負擔,甚至還在她休養期間將她資遣,對此公司表示,雙方進入司法程序不願回應,而勞工局也已經介入調查。

"還在試用期"! 出差慘輾斷趾竟被"炒魷魚"

▲盧小姐的左腳指遭截肢。

投訴人盧小姐:「大家可以看到,我的2~5隻腳趾頭都被截肢了。」

脫下拖鞋,盧小姐左腳4隻腳趾遭到截肢,就是因為今年9月因公出差,卻在比利時不慎摔入火車月台,腳掌遭到火車輾過。

"還在試用期"! 出差慘輾斷趾竟被"炒魷魚"

▲盧小姐現在只能在家休養,走路也必須靠輔助器。

投訴人盧小姐:「從我住院到住院結束,我的董事長、總經理和副總從來沒有來看過我。」

盧小姐在今年5月到康訊科技公司擔任業務員,8月試用期沒過遭到延長,但9月公司外派到歐洲出差,卻在9月20日發生意外,腳趾截肢,沒想到10月回台休養後,11月25日接到公司資遣通知。

"還在試用期"! 出差慘輾斷趾竟被"炒魷魚"

投訴人盧小姐:「照理說我如果不適任,請問各位大哥你們會派我出差嗎?而且還花了公司快50萬的資源出差,那他給我一個資遣通知書是說,未通過試用期第3次考核。」

到現在走路都得靠輔助器,但劉小姐指控,42萬的醫療看護費加上12萬義肢費用,公司都不願負責,甚至還發現公司根本沒幫她保團體保險,對此康訊科技表示,雙方進入司法程序不願回應。

"還在試用期"! 出差慘輾斷趾竟被"炒魷魚"

而資遣理由則是,盧小姐工作粗心,加上曾發現在同事間挑撥才會依法資遣。新北勞工局勞資關係科長賴彥亨:「依照勞基法13條的規定,職災醫療期間,雇主是不能夠去終止契約。」

"還在試用期"! 出差慘輾斷趾竟被"炒魷魚"

勞工局表示,職災期間依法不得解僱員工,如果認定違法,將會開罰9到45萬元,盧小姐因公出差卻意外截肢,恐怕是再多錢都無法彌補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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