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立法院今(1)日繼續朝野黨團協商有關「一例一休」的《勞基法》修正草案,民進黨立院黨團在會中提出黨團版的特休假條文,未滿1年者有3天假、滿1年有7天、2年有10天、3~4年有14天特休,5年以上15天特休假起跳,特休假條件皆優於現行規定。
▲立法院朝野黨團協商有關「一例一休」的《勞基法》修正草案,民進黨團也提出特休假版本。(資料照/記者林敬旻攝)
「一例一休」《勞基法》昨天首度朝野協商沒有結論,時代力量還批民進黨團拿出「無字天書」的特休假版本。行政院長林全今天中午與民進黨立委進行便當會,民進黨立委各提版本,熱烈討論了3小時,最後拍板黨團版,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說,黨版已經說服其他黨籍立委支持。
現行《勞基法》規定,勞工需工作滿1年才有7天特休假,滿3年增為10天,滿5年增為14天,滿10年增為15天,之後逐年增加1天,直到滿25年為30天。
依照民進黨團提出的特休假版本,除了滿半年就有特休假外,3年以上未滿5年有14天特休,比現在還多4天;5年以上未滿10年有15天比現行多1天;10年以上有16天;11年以上每年多一天,以此類推直到30天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