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是少數仍未實施路邊停車收費的縣市,不過,自明年1月3日起,彰化市路邊停車確定將實施每小時20元的收費制,期望能藉此整頓違規停車問題,並增加車輛周轉率,活絡商機。
▲示意圖(圖/資料照)
彰化市長邱建富表示,中正路1段、中正路2段、曉陽路、民族路、三民路、華山路、仁愛路、民生路、光復路、中華路、旭光西路、建國南北路、中央路、孔門路、和平路、泰和二街、中民街等17條道路,540個停車格,每小時20元,每天上午8時起至晚上8時止。
邱建富表示,基於使用付費原則,停車收費有7成民眾肯定,認為政策有助於減少路霸、提高停車格周轉、活絡商機。此外,為了降低路邊停車收費實施初期對市民產生衝擊,市公所預計於12中旬,透過夾單宣導方式模擬日後開票計費,並藉此檢討及改善相關計費流程與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