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彥宇/綜合報導
立法院院會今(6)日拚勞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完成三讀,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上午舉行記者會指出,民進黨團竟提案刪除「依照事業單位規模裁處罰鍰」的第78條之1,質疑民進黨是否真的想落實勞工權益。對此,民進黨發言人楊家俍在臉書發文痛批黃國昌「切誤再不懂裝懂」,混淆視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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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昌挨轟不懂裝懂、混淆視聽。(資料照/記者吳宜蓁攝)
黃國昌表示,昨天收到民進黨團新的修正動議將勞基法修正案的78條之1不予增列,意思是當鴻海這些大企業違反勞基法時,罰款跟過去一樣僅僅是新台幣2萬元。黃說,這樣的罰則,增加再多勞檢也沒用,並質疑這是欺騙勞工。他也說,當初在委員會審查時,各黨團與委員都贊成78條之1,民進黨團卻想在院會翻盤,要求他們將此修正動議撤回。
楊家俍則強調,民進黨主張的是,修正勞基法第79條,調整裁罰金額上限至100萬元,並賦予主管機關得依事業規模、違反人數、或違反情節,加重罰鍰至法定罰鍰至150萬元,同時搭配現行勞基法第80條之1第2項的規定,使勞動部裁處罰鍰時,要考慮累犯次數、未依法給付的金額及人數等,作為裁罰輕重的標準。
楊家俍抨擊,黃國昌的說法是再一次的混淆視聽,對勞基法修正案的內容有錯誤解讀,毫無專業審查法案的能力。他表示,希望時代力量能更認真地檢視法案內容、真正瞭解法條競合關係,不要隨意幫人貼標籤、肆意攻擊。
對於黃國昌的指控,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也在臉文澄清「絕無此事」、「請勿以訛傳訛」,他強調民進黨團已提案修正第79條加重對違法雇主之處罰。柯說,目前勞動基準法裁處罰鍰,係依「違法事件輕重」進行處罰,依照事業單位規模來裁處罰鍰,雖然立意良善,但這樣的修正,不僅違反比例原則,也將造成裁罰單位於對同一違法事件進行裁罰時,究竟要依第78條之1抑或第79條進行裁處,將發生適用上的競合。
他指出,若依照時代力量版本,500人以上事業,最低必須罰200萬元,在行政裁罰的比例原則上,恐將會明顯失衡。
▲民進黨團提案修正勞基法第79條。(圖/翻攝自柯建銘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