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今天審查蜜月灣開發案環差,會中環評委員認為此案有增加整地影響程度之虞,且位於次生林生長區域,因此決議需重新辦理環評。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召開「宜蘭大溪蜜月灣地區開發計畫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專案小組第2次初審會議,會中環評委員作出上述決議。
會中宜蘭縣政府主張,大溪蜜月灣地區開發計劃必須重新環評,這片屬於台灣全民的海岸,及環境敏感的山坡地,應該要以全民的最大公共利益來思考,避免被任何單位圈地據為特定族群使用。
經過2個半小時左右的會議討論,最後環評委員認為此開發案變更涉及別墅區、旅館區、住宅區等主要開發區域的建築數量、空間配置、道路規劃的調整有增加整地影響程度之虞。
且主要開發區坐落於自然度4以上的次生林生長區域,加上開發單位的生態現況調查顯示,種類有增加趨勢,因此需擬定相關因應對策等因素,因此決議此案需重新辦理環境影響評估。
宜蘭大溪蜜月灣在民國87年進行環評審查,民國92年有條件通過環評審查,民國100年公告確認通過,今年送環差報告至環保署審查。
根據蜜月灣提出的環差報告,將設置別墅區、住宅區及250間客房的旅館區,開發面積總共107.4公頃,是東北部地區最大的開發案。經營計劃分為4期、2階段開發,開發期程為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