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立法院昨(14)日進行《電業法》逐條審查,朝野協商通過「家中有12歲以下兒童可減免電費」的優惠條文,實際減免度數和金額將交由中央主管機關訂定。立委粗估,未來若實施,平均每戶可月省200元以上。
為了鼓勵生育,民進黨立委鄭運鵬在《電業法》提出,為了減輕育兒負擔,應該給予家庭中有12歲以下兒童每人一定度數減免。原本該優惠條文被認為是「鬧劇一場」,經濟部與台電也認為窒礙難行,沒想到昨天初審協商時,不分朝野,無立委阻擋,順利過關。
▲家中有幼童,空調、學習方面用電開銷大。
鄭運鵬評估,在全台有245多萬名12歲以下兒童,每戶月平均用電310度,若以每度最低級距1.63元計算,每戶有機會每月省下200元以上電費,不過台電也會因此少收48億元。
▲民進黨立委鄭運鵬。
但這48億元又將由誰來出?根據《中國時報》報導,鄭運鵬認為,台電可以將這筆錢列由用電大戶分擔。但有台電主管報怨,實務上台電根本無法向用電大戶收這筆錢,台電每年花在社福機構、離島等補貼約60億元,若現在又要增加兒童用電優惠,對台電實在不公平。
▲若家中有12歲以下兒童,未來擬減免電費。
台電董事長朱文成回應,由於條文還沒有詳細評估可能負擔金額,希望補助電費款是由政府編列,因為若由台電來出,等於是全民埋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