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曹姓男子去年擔任補習班助教時,認識就讀國中1年級的的婷兒(化名),因見她外表清秀可愛,曹男便利用課餘時間對婷兒展開追求,期間甚至帶她到旅館發生性行為,直到某次剛好遇上警方臨檢,兩人戀情才因而曝光,警方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將曹男送辦。
▲示意圖(圖/攝影者欣盈, flickr CC License )
據了解,曹男到數理補習班擔任助理教師期間,一見到13歲的婷兒就被她吸引,時常利用職務之便接近對方,並透過獎勵為由帶她四處玩樂、吃美食,漸漸讓婷兒心生好感,兩人進而交往。日前兩人到賓館約會時,恰巧遇到警方臨檢,眼尖的警方見到床上躺著一名衣衫不整少女,一查之後才發現婷兒未滿14歲,隨即將兩人帶回警局,並通知婷兒家人到場。
對此,曹男坦言,兩人自去年交往至今發生10次以上性行為,但兩人是兩情相悅,婷兒也緩頰稱並未受到脅迫,不過,婷兒父母到警局時,氣憤表示「真是狼師!我們送她上課,你卻帶她上床!」堅持提告,警方訊後則依法究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