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自從11月興航決定解散後,外界便相當關心關於員工的「資遣費」與工資將如何給付,對此,今(19)日興航也發出聲明,強調將以優於勞基法的規定發放,估計總金額高達2億6千萬元新台幣。
▲興航董事長林明昇。(圖/記者林敬旻攝影)
復興航空聲明 如下:
復興航空公司董事會,今天通過針對資遣員工權益事項提案,同意遵照行政院勞動部及台北市政府勞動局來函解釋,依照「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以下稱大解法)作為員工資遣費的給付依據。
依大解法的解釋依據計算,給付員工資遣費將以大幅優於以勞基法計之基準發放,金額超出勞基法所定達2億6仟餘萬元新台幣。
復興航空自11月22日董事會決議公司進行解散至今,針對員工薪資及資遣費所信託的六億元專戶,已在勞動部及市府勞動局的指導下啟動,並按三梯次分批資遣。其中,第一批於12月2日資遣,其資遣費已於16日匯入薪資帳戶;第二批於12月12日資遣,資遣費也將於26日匯入。這項資遣費的作業時程都比勞基法所規範的30天更為提前,在離職日15天之內就完成發放。
復興航空董事長林明昇再次強調:「興航確保員工權益的態度,從未改變;同時,衷心感謝政府相關部門在這段期間的指導及協助。」
👉明星聖誕跨年禮物交換趴》https://goo.gl/1LjMM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