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戀藥方:分手情人的好朋友哲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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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Joe Chang 

不知道為何,最近版上出現很多失戀朋友的留言。我猜應該都是因為搜尋「失戀藥方」而找到我談失戀的那系列文章。結果這篇還無意間成為部落格中的第二熱門,實在是我一開始寫文時始料未及的結果。

當然,這沒甚麼不好,有文章受到大家喜歡我還滿高興的。只是有點覺得對不起想看這一系列文章的讀者,因為畢竟網站的主軸還是專案管理,我原本在戀愛系列文章中分配的時間較少,很長才有一篇新文。 而且大部分還只是寫一些我想寫的議題,如敗犬或是閒暇時跟朋友吃飯聊天話題的轉述,真是對大家很抱歉。

但這幾天我突然想到有一篇很多讀者都留言的問題,或許我該花些時間好好聊一下。 也就是「分手後的朋友關係」。 這東西若能釐清背後的含意,或許將能大幅縮短人們在初逢失戀卻走不出來的根源因子。

很多人一直走不出分手的低潮情緒,大部分都是因為「難以調適成當好朋友」。 但為何被遺棄的人還要努力去當好朋友呢? 這是一方面因為「剛被分手」還無法接受獨自一人的結果;另一方面,心情上也還念茲在茲的想跟分手的情人保持聯繫。 對方也或許不忍,於是可能Offer(施恩的)讓妳/你繼續當「好朋友」。 以致於人將持續「觸景傷情」,更可能有意無意的不斷聽到對方新戀情的發展(很多人甚至刻意會去打聽那些事)。 那在這種環境下是要怎麼忘懷或是療傷呢? 自然只是一直在那漩渦中走不出來了。

更慘的是,人在這類情境下,都會想盡辦法的欺騙自己。
 

「他還想跟我做朋友,應該是還顧念我的好」
「他偶爾還會在MSN上跟我問好,因為是對我還有舊情。」

但我覺得,為了大家好,我覺得或許該花些時間跟大家談談「分手情人的好朋友心態」,並在此殘忍的戳破大家的認知:若一個跟妳分手的情人提出當好朋友的Offer,那絕不是因為他顧念舊情,反而純粹是歸因於人類本性的邪惡層面罷了。 換句話說,那不是因為善、反而是純粹的惡。 而且主動提分手後,還能毫不在意問候你的舊情人,反而越是個糟糕的傢伙喔!

當然,說對方一定是壞人,我可能又把話說得太過了一些。(但若你是剛處在失戀情緒的人,直接這樣想其實也沒甚麼關係。 對方是不是真是壞人,你可以等個三年、五年心情平復了再來思考。 在心情平復的過程中,就先當「是 」,其實並無不可) 但我要強調的是,那確實有很高的機率是一種邪惡的念頭。 因為很多人真因為「我們不適合當情人,但還是可以當一輩子的好朋友!」這句話而一直擺盪在絕望以及希望之間。 每次希望,都會帶給你更多失望;而失望又將引領到更大的絕望。 你/妳若不自己跳開那種關係、切斷這種輪迴,最後只會被這輪迴拖入到徹底毀滅的境地。

大部分提出「當好朋友」這概念的人並不一定是有意識的透過以下的邏輯在思考,往往是本能直覺的認知。 只是呢,人都是愛自己的,任何舉動也多是由此出發。 所以當你了解這種人性本能的判斷基礎後,你就知道那背後的真正含意了。 另外,為了行文方便,我把代名詞一律用他這個字。 但是這並非單指男性才會這麼作,女性其實會秉持著一樣的直覺與思考。所以你可以自行把代名詞作性別代換,都不會影響我要表達的內容。

當一個人提出分手要求時,他往往處在較多選擇的一側。 他可能找到了新情人、也可能是厭煩了舊情人。 但無論如何,他的「選擇權利」是多於被排擠掉的那個人。 站在他的立場而言,他可以嚴詞的把被排擠掉的那人趕走(古代的用語叫休掉)。 但若他不這麼作,表示他想「保留住情份」。 但讀到此的請先別高興,我們可先來談談所謂保留住情份到底是甚麼意思?
這其實是下面兩個涵義:

- 給人台階保持日後的可能性。
- 自我形象的鞏固

如果大家讀過我另外一篇文章「離婚的期望值」,應該可以理解。 站在任何人的角度,除非是對方不喜歡自己(或自己憎恨對方),否則其實自己完全沒有理由因為有新歡而放棄舊愛。 最好的目標是新舊兼顧,只是舊愛未必能接受這種狀況。 但也因為前面敘述的理由,大部份時候舊愛卻也沒打算離開。 那站在這情況下,是你,你會採取甚麼策略呢?

大部分人,就算不是有意識的,也會直覺採行「備胎策略」。 變心者一方面想掌握新的機會,另一方面又不想放掉過去的可能性。 所以把舊愛留在身邊,轉換一個抬頭後就可以免除「過去情人身份的責任與義務」,但必要時卻還是可以用「好朋友」的角度噓寒問暖。 若新歡那邊進行的不順利,或是無聊時,只需要加重對舊愛的關懷,也就可以「切換」回過往模式。 就算他沒打算切換關係,有個熟悉的人能在無聊時單純打發時間也沒甚麼不好。

這樣講,你或許覺得我的說法太惡毒、把人想得太壞了。

但我們也可以同樣的,從反面的角度來論證這件事情。 如果你對一個人已經失去愛情、失去關心、也不在意他的喜怒哀樂了,又如何還需要所謂「好朋友」這樣的Title呢? 我們每天接觸店員、路人、計程車司機、公車駕駛,你不會關心這些人的生活、也不在意他每天是高興難過,更壓根不會想到要去跟他們當甚麼好朋友不是嗎? 那分手的戀人,又為何有所不同呢? 如果已經不在意舊愛了,在大部分的情況下,其實根本不會做任何關心。 事實上,舊愛因為自己背棄而產生的傷心,自己根本也無能為力,那所謂關心不也就只是名義上的一種說法罷了? 可以更往下思考的是,當你若對另一個人提出分手時,除非兩方的感情都已經很淡薄了,否則誰都知道對方必然會傷心、難過、失望、更可能痛苦不堪。 在這情況下,對方要如何一下的轉換態度變成好朋友? 你我都知道那是很難的。 所以對於好朋友這名稱,在實際層面上不會也無法有任何行為展現。 這是任何人都可以理解之處。

那為何當事人還要這樣提議呢?
為何分手的情人要會說出:「因為我們不適合,就彼此當好朋友吧!」

這是因為,就型態上來看,似乎是對另一方傷害較小的做法。 此外,對釋放出此可能性的分手者而言,會在「自我心態上」覺得好過的多。 畢竟分手、徹底斬斷關係對「提議」這件事的當事人而言,也是很深的一種「自我否定」。

這怎麼說呢? 畢竟所有感情的起點都是源自於彼此的Commitment。 雙方一開始都對感情的投注、延續,以及對方的精神與身體的照顧做出了某種承諾。 如今當自己要做「另外選擇」時,最難過的其實不是對方怎麼想,而是「自己怎麼看待自己」。 如果把跟對方的一切聯繫都切斷的話,那自己好像會無法跟自己自圓其說。 「當初自己不是有承諾要做到XXXX的嗎?」,可能如此受到良心的指責。 於是在心裡面,自己將反而變成了一個爛人了。

但若能在心態上重新界定關係,比方因為不適合而轉變成「好朋友」的關係來延續情感的連結,這在自己內心的自我認知上就大不相同了。 因為「不適合」這句話是很弔詭的。 不適合表示感情走不下去不是單一的問題,是「你跟我都有責任的」。 所以,透過這種說法,自己的責任感也就相對減輕了。 再來,繼續Offer能當好朋友,表示自己只是要轉換成另一種類似情感的延續罷了。 意思多少有點:「好朋友這種關係雖然跟情人相比不這麼全面,但最少表示我還願意延續早先提出的情感承諾耶。」 「所以,我不是不做了喔,只是轉換成另一種型式嘛。 」

你若觀察,會發現提出分手的人,很少是說「我不愛你了,所以我們當好朋友。」而通常是說「我們彼此不適合,我們還是當好朋友輕鬆。」 當妳理解了這整個思維過程後,不覺得更是可惡之極嗎?(笑) 連分手的用語都還要吃你豆腐呢~

這類方式還有一個更可惡之處。 提出當好朋友的人,其實等於把「日後關係的選擇權」交給了被拋棄的那人手中。 這隱含的心理思維是說:「雖然我們不合適,但我還是Offer你另一個可能性啦。 但若這個你不要的話,那你自己看著辦喔! 若切斷連繫,就是你自己想切斷與我的連繫。 那就是你的問題了!」

換言之,所謂當好朋友,其實不過只是一種排解自己良心譴責的逃避手法。 其中沒有任何對你的關心,反而處處會看到對於「自己的關心」。 並埋藏了日後的退路,一旦新戀情不順利時,都還能退回來重修舊好。

所以,如果你是戀愛關係中被分手的那一方,其實根本不該接受甚麼當好朋友這檔事情。 反而應該徹底的斷掉所有的連繫,Email、電話、Facebook、甚至極端點連彼此認識的朋友都別連繫。 如我在探討失戀系列第一篇中寫道:「如果對方真的在意妳,一開始就會考量到你的心情;既然都沒做,所謂好朋友這檔事,很可能也是不安好心的。」

當然,我同意,總會有例外的狀況,或許他真的還是很關心。 但老實說,全都刪除與封鎖對你又有甚麼損失呢? 對方在這情況下,其實幾乎不會再來找你,事實上也沒甚麼立場與理由找妳。 純粹打電話或是寫信問你最近過的好嗎? 這不是既虛偽又奇怪嗎? 而且,又能有甚麼非找妳不可的事情呢? 若真有甚麼非找你不可的事情,或是突然哪天想通覺得其實還是你最好,若真要有心,難道還找不到能跟你聯繫的方法嗎? 但在此之前,就把這人徹底排除到自己的生活之外吧!

因為唯有如此,你才能自己拯救自己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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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可能有人會問,「到底有沒有分手後還能順利當朋友的狀況?」

也不是沒有,只要符合下面三個條件就可

1. 兩人是毫無芥蒂的分手。

簡單的說,就是當某一方提分手後(或一方把投入的力量轉淡),兩人不但誰都沒生氣,反而都有鬆一口氣的感覺。 雙方沒有埋怨、沒有爭執、也沒有傷心,對方也沒有因為你轉淡而增加壓力,或是來理論,加上兩人情感上或興趣上還有共同點,那或許可以退回去當朋友。 好人卡系列中提到的感情停損,就是這意思。 但這有很高的前提:要就是兩方都覺得不吃虧,或是感情的投入還在很前期的狀況,不然很難發生。

2. 分手時很難過,但現在已經完全忘懷。

這就是前一篇的概念。 不管是你或是對方提分手,另一方很受傷很難過。 可是隨著時間過去,兩人可能都走出來了,也都有新的生活。 然後又因緣巧合重新見了面(比方說畢業十年後的同學會重新見到學生時期的情人)、連絡上,那或許可以重新當朋友。 不過,若你是被分手的那個人,千萬別太早想當朋友。 若你沒有真的放下之前就勉強兩人要當朋友,只會讓你的修復期拉長,甚至根本無法走出來。

3. 你是主動分手者,對方沒反對。

這其實是很壞的一個行為。 如果你分手,對方又很傷痛,其實最好應該幫忙他做傷痛隔離。 雖然你提「繼續當朋友」,很愛你的那個人通常會答應。 可是這其實不是好事… 附帶一提,對方也很可能不斷的忍受不住他對你的渴望而提出「希望復合」的要求。 對你而言其實也未必是好事…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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