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中心/綜合報導
大陸男星黃曉明形象良好,今年4月卻有一名袁姓微博用戶在自己開設的帳號「EC品牌觀察」發文,指稱黃曉明吃喝嫖賭、欠下人民幣3.5億元(約新台幣16.4億元),更罵黃曉明是「王八蛋老闆」,該文一出後被網友大量轉發,讓黃曉明憤而提告。昨(20)日北京法院一審,認定袁姓網友對黃曉明造成「顯而易見的誹謗意義和侮辱」,黃曉明可獲得人民幣逾6萬元(約新台幣28萬元)的賠償金。
▲黃曉明被大陸網友誹謗。(圖/記者邱榮吉攝影)
根據《新浪娛樂》報導,袁姓網友在微博發文,除了罵黃曉明是「王八蛋老闆」,還指稱他吃喝嫖賭、欠下人民幣3.5億元(約新台幣16.4億元)後就帶著老婆Angelababy(楊穎)跑了,讓黃曉明怒不可遏,為證明自己清白,他也一狀告上法院。
昨日北京海淀法院開庭審理後,在官方微博發文,認定黃曉明是「在社會上有良好公眾形象的知名青年演員」,袁姓網友對自己的言論無法提出實證,他的行為造成「顯而易見的誹謗意義和侮辱」,除了要向黃曉明賠禮道歉外,還要賠償他約新台幣28萬元。黃曉明和工作室都轉發法院微博並表示,「對於事實,法律終會予以公證。只希望這個世界多一些善意。」
▲黃曉明微博全文。(圖/翻攝自黃曉明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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