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15歲少年阿泉(化名)與16歲女友芊芊(化名)在臉書上認識交往,2人不到1個月就發生性行為,芊芊因此懷孕,事情曝光之後,雙方家長協調不成,阿泉父母竟以「與幼童性交猥褻罪」控告芊芊與未成年阿泉非法發生性行為,芊芊父母得知之後相當不滿,改告阿泉「強制性交罪」。芊芊與阿泉現已被警方函送法辦,一切就等法律的定奪。
▲未成年小情侶認識不到一週就交往。(圖/攝影者Suzette, Flickr CC License)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芊芊與阿泉兩人認識不到1週就交往,不到1個月就發生至少20餘次的性行為,芊芊懷孕之後,阿泉故意閃躲不認帳,不知所措的芊芊向父母坦承自己懷孕的消息,芊芊父母氣得找阿泉父母出來理論,不料協調不成,阿泉父母聽信友人建議,竟控訴芊芊與自己未滿16歲的孩子發生性行為,而以「與幼童性交猥褻罪」將她告上法庭,芊芊父母得知消息後大罵「我女兒大肚子還被告,天底下哪有這種事?到底是不是男人?」勃然大怒,改告阿泉「強制性交罪」。
律師表示,芊芊與阿泉都是未成年,因為好奇或相愛而發生性行為,適用刑法中的兩小無猜條款,兩人得以減輕其刑或是無罪,只是小小年紀就偷嚐禁果懷孕,雙方還對簿公堂,實在讓人不勝唏噓。(整理:實習編輯廖俐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