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檢查心臟要脫光?花蓮壽豐鄉一名黃姓醫師被控猥褻女病患,害女病患身受其害,甚至去大醫院看身心科(精神科),但案件還在偵辦,黃男竟又向15歲女病患下手,檢方立刻逮捕黃男,並請求從重量刑。
▲黃男趁護士不在時對女病患伸出狼爪。(圖/攝影者Karolina Kabat, Flickr CC License)
黃男一開始表示女病患「有點喘」,可能是心律不整,要求脫光衣物檢查,但卻趁機用聽診器按壓胸部、手指滑過乳頭等;第二次回診時更遭到撫摸胸部跟大腿、親吻臉頰等,讓女病患不堪受辱,去大醫院看身心科才被社工揭發此事。
但此案還在調查,黃男又對一名15歲少女猥褻,不僅趁少女檢察心電圖時將內衣拉至胸部、用手撫摸,甚至在護士不在診間時,將手伸進內褲摸下體,直到少女回家向母親哭訴,這一切犯行才曝光。黃男立刻遭到檢方逮捕,偵查後雖未有性侵事實,但黃男已破壞醫病信賴關係,最後以《強制猥褻罪》求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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