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領有弱視殘障手冊的嘉義陳姓婦女,丈夫因案入獄,得獨自撫養四名年幼小孩,結果在台南花園夜市公廁幫小孩洗澡,引發社會議論,對此陳姓婦人向警方表示,不願意接受安置,有不接受物資,還強調:「物資我家很多,只缺現金」。
▲八歲陳小妹得照顧視障母和弟妹(圖/翻攝自嘉義縣警察局臉書)
陳姓婦人因為幫小孩在公廁前洗澡,民眾報警處理,原本警方希望安置母子,但陳姓婦人不願意,還向警方抱怨,今年八月媒體報導她的處境後,各界捐了許多金錢還有物資,但錢她都領不到,因為外界捐的錢都是存入「教育儲蓄專戶」,是提供給小孩上學,專款專用,而不能拿來用在日常生活費,但因為生活費不夠,才會帶小孩到夜市,陳姓婦人還強調她是「募款」而不是乞討。
由於前一晚(24日),陳姓婦人也曾帶著四名小孩,在嘉義街頭向路人要錢,嘉義縣社會局認為,這已經構成強制安置要件,昨晚(26日)已先將孩子緊急安置3天,將再循法律途徑由法官裁定能否強制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