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晴雯/台北報導
近日網路Line流傳媒體刊登「輻射食品流向圖」,食藥署澄清,該流向圖應為媒體去年3月依據該署「104年度日本食品偽標事件」,公布於網站上的資訊製作,該次事件中涉違規之相關產品均已下架、回收並銷毀;所有相關疑似問題產品經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進行輻射檢驗,均未檢出。
食藥署表示,依食安法規定,食品業者於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應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違者最高可處300萬元罰鍰。
(圖/楊晴雯攝)
食藥署表示,已於104年4月15日公告訂定「自日本輸入食品須檢附產地證明文件」及「自日本輸入之特定食品須檢附輻射檢測證明」之強化邊境管控措施,並自104年5月15日起正式施行;實施此雙證措施後,可查證日本輸入食品之產地,非為來自日本禁止輸入的核災五縣(福島、茨城、栃木、千葉及群馬)。
食藥署提醒,對於此類傳言,應抱持小心謹慎的態度,不要隨便輕易相信,也避免再轉傳親友。
▲網路、Line流傳媒體刊登「輻射食品流向圖」,此謠言遭食藥署打臉。(圖/食藥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