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條款6日上路,司機被查獲首次可處新台幣10萬元罰鍰,上百名UBER司機在臉書醞釀發起「我搭UBER,我挺UBER(UBER一日免費載)」活動,預計8日上路。
▲UBER司機在臉書發起「我搭UBER,我挺UBER(UBER一日免費載)」活動。(圖/翻攝自臉書)
公路法修正條文6日上路,也就是外界所謂的「Uber條款」,司機被查獲首次可處10萬元罰鍰,並吊扣牌照及駕照4個月;Uber公司首次將被開罰100萬元,違規6次以上或是半年內連續違規3次以上,將被處2500萬元罰鍰。
不滿交通部祭出如此重罰,上百名UBER司機在臉書發起「我搭UBER,我挺UBER(UBER一日免費載)」活動,預計8日挑4小時免費載客,乘客上車後為乘客取消費用,並回報公司自主免費載客以支持UBER。
不願具名的駕駛說,酒駕最重罰則也才9萬元,UBER司機不過就是想多賺點外快卻要被罰10萬元,根本不符合比例原則,司機想透過不收費沒有營業事實,不構成違法的方式向政府抗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