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員警違規被民眾按喇叭,竟然反過來開民眾罰單。台北市一名許姓男子前年開車行經文山區萬和街,原本騎在外側車道的警用機車,突然切到內側車道準備迴轉,他嚇了一跳趕緊按喇叭示警,同時趕快切到對向車道閃避,沒想到員警後來竟然追了上來,反過來以「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名義,開了他一張900元罰單,讓他無法接受提起行政訴訟,台北地院認定員警違規在先,許姓男子是採取「必要之緊急避難行為」,判決撤銷罰單,可上訴。
▲員警突切車到民眾嚇到按喇叭。(圖/翻攝自Youtube)
許姓男子控訴,當時他發現前方60公尺有一輛警用機車行駛於車道右側,沒想到距離縮短只剩下10公尺時,員警突然打方向燈向左急切並意圖迴轉,他只好按喇叭,同時把車開到對向車道閃避,他認為員警根本是因為不滿被按喇叭才故意「報復性開單」。
▲民眾切到對向車道閃避。(圖/翻攝自Youtube)
而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則認為,員警當時已打方向燈,許姓男子應減速保持安全距離而不是開到對向車道,明顯侵犯對向車輛路權,員警開罰合理。
▲員警反攔下民眾開單。(圖/翻攝自Youtube)
但台北地院狠狠打臉警方,表示許姓男子沒有超速,且事後立刻切回原本車道,員警當時未禮讓直行車先行,也沒有依規定在可迴轉處30公尺前就打方向燈警示後車,本身才是侵害他人路權在先,而且許姓男子違規屬於「必要且未過度之緊急避難行為」,員警身為許男緊急避難的「受益人」,不察自己違規,反而舉發對方,於法不適,因此撤銷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