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陞案今天(24日)移審至台北地方法院。法官問檢辯雙方,除羈押外,有無替代方案?樂陞董事長許金龍律師提新台幣2000萬元現金保、3000萬元書面保等,檢方提具保金額4億元等。
台北地檢署偵辦樂陞案,今天起訴董事長許金龍等10人;下午2時30分移審至台北地方法院。
法官問檢察官和許金龍及其辯護人,除了羈押外,有無其他替代羈押的方案?
許金龍的律師說,可以提供2000萬元現金保、3000萬元書面保,再加上許金龍每周3次到派出所報到,以及限制出境、出海等。
蒞庭檢察官郭瑜芳、張友寧、黃嘉妮則說,若釋放許金龍,他恐有高度不到庭接受審判的可能性,但法院若要讓他交保,考量本案犯罪事實,和當初開羈押庭時已不可同日,加上許的犯罪不法所得達40億元,具保金額至少4億元。
檢察官也說,許金龍實際控制的公司VBL,它在香港匯豐銀行帳戶中,保守估計有超過20億元的不法所得,許若要交保,請他一併提出VBL公司在香港匯豐銀行的交易明細等。
許金龍反駁說,自己和家人的財產,全被檢方扣押住,根本沒錢可以交保,「我為了打擊禿鷹,打到傾家蕩產,如今股價(樂陞)下跌,我已經一窮二白」。
許金龍也向法官喊話,表明自己不會逃亡,更說「今天檢方這份起訴書,已決定他的餘生,都要跟他纏繞在一起;我從來不會認輸,有什麼好逃的」等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