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孫國晃因性侵遭判刑定讞不想入獄,設局殺害張姓博士生並焚屍,遭4度判處死刑。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今天更三審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可上訴。
(圖/ 翻攝自維基百科)
孫國晃於西元2010年因連續性侵少女被判刑8年6個月定讞,一心想逃避服刑,上網搜尋「引火自焚」等資料,研究後決定用「假自殺、真替死」手法焚殺張姓博士生,並在火場留下自己的遺書、證件,讓檢警誤認孫國晃自焚死亡,再冒用張姓博士生身分潛逃。
一審、高雄高分院二審、更一審與更二審合議庭都認孫國晃罪無可逭,判處死刑,都遭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審。
高雄高分院更三審認孫國晃非全然無後悔,且在獄中表現良好,願負賠償責任,顯示有教化遷善可能性,沒判處死刑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