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2015年輔仁大學心理系一名女學生參加聚會酒醉,王姓學弟假意送她回宿舍,事實上則是帶她到教學大樓一樓走廊趁隙猥褻性侵,事後該系竟想河蟹此案,輔大設科系院長夏林清還幫忙王男說話,甚至公開女學生資訊,造成二次傷害。該案審理約一年後,新北地院今日公布,依乘機性交未遂罪,判處王男3年6月徒刑,可上訴。
2015年6月,女學生與王男皆是參加學長姊畢業聚會,凌晨3點左右女學生醉倒,王男佯稱要送她回宿舍,卻是在路途中摸胸猥褻,更在教學大樓一樓走廊脫下女學生的牛仔短褲跟內褲性侵,而女學生男友正好撞見一切,看到女學生下半身赤裸趴地,王男則是內外褲脫至膝蓋處,接著其他同學也紛紛趕到,性侵案就此曝光,女學生男友也報警處理。
▲當時輔大學生為被害女學生說話。
警方調查,女學生表示當時有感覺被人壓住,但無力反抗,王男則辯稱自己酒醉,不知發生何事,只想和女學生和解。此事也鬧上該校學系設置的教育輔導工作小組,但教育輔導工作小組卻認為王男只有猥褻,沒有性侵,試圖河蟹此案,院長夏林清更連二連三反擊女學生,甚至公開個人資訊,造成二次傷害,讓女學生被迫在臉書道歉,引發外界抨擊。
最後夏林清遭校方停職,並送教評會議處,檢方也在女學生下體驗出王男DNA,加上其他同學目擊作證,起訴王男,在審理一年後,依乘機性交未遂罪,判處王男3年6月徒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