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彥宇/台北報導
針對屏東縣長選舉文宣案二審仍遭判刑,國民黨副秘書長兼任組織發展會主委張雅屏今(8)日表示,表示對司法立場不公非常遺憾,認為有立場的正義不正義,將力爭清白上訴到底。
▲國民黨副秘書長兼任祖發委主委張雅屏。(資料照/記者陳彥宇攝)
張雅屏曾任國民黨屏東縣黨部主委,在103年縣市長選舉輔選期間涉選舉黑函案,日前一審判處2年10個月、褫奪公權5年,張不服上訴;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今判決,上訴駁回,維持原審判決。
張雅屏在臉書發文強調,他當時是收到檢舉擬參選縣長的潘孟安與地方民代有緋聞,經多方查證後,才依據人證及書證,交代製作文宣予以質疑,卻因此遭偵辦、收押、起訴乃至判刑,創下我國憲政首例,此為嚴重的民主倒退,台灣司法竟甘願向當權者輸誠討好,令人難以置信。
他指出,二審已向法官提出新證據,足以證實本案確實係經合理查證,如今判決仍有罪,令人費解也不能接受;張說,反觀103年南投縣長選舉林明溱受民進黨南投縣長部主委公開表示涉及緋聞,僅以有地方人士作證確有聽聞,南投地方法院104年度訴字第170號刑事判決無罪,後經二審與三審最終以無罪定讞。顯見司法標準藍綠不一,本案判決顯有政治立場之嫌。
張雅屏強調,在羈押與一審時感謝黨中央力挺因公遭到政治打壓的同仁。會堅持上訴到底,力抗政治辦案。這不只是捍衛自己的清白,更是捍衛台灣司法依法判案,不受政治力干擾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