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台灣家暴可申請保護令,俄羅斯家暴卻只需要賠幾萬元?俄羅斯總統普丁7日通過家暴法修正案,被戲稱「打人法」的條例為家暴初犯者除罪,只要傷害不重、第一次施暴,僅要罰5千到3萬盧布(約新台幣3千到1萬5千元),引起人權團體不滿、撻伐抗議。
▲俄羅斯男子初次毆妻無罪,僅罰款或被關。(示意圖/資料照)
普丁日前簽署國會通過的家暴法,新法對家暴初犯者大為寬容,從原本判處2年有期徒刑,改為罰款5千到3萬盧布,若不願罰款也僅要被關5到15天,或是社區服務處罰,此外,初犯一年內未有再犯,不會有刑事案底,對聲譽無太大影響,新法輕判引起不小的討論。
提出修正案的女國會議員巴塔利納(Olga Batalina)解釋「通過這法案不是說打人無罪,是終結被家人毆打卻判刑比陌生人毆打還重的無理法律」,而俄國每年平均有1.2萬人因家暴喪命,面對新法通過,維權人士表示,通過此案的同時,應該要同時保障受害人,否則社會拒絕認真看待家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