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3年前的新竹縣長選舉邱鏡淳與對手鄭永金打得相當激烈,當年11月邱舉行記者會,宣布加碼一百萬抓賄選,出席力挺的縣府社會處長田昭容發言時稱「有誰沒有拿過鄭永金家族的錢」,鄭永欽得知後,控告邱、田2人違反選罷法。最高法院認為,沒有證據證明邱鏡淳與田昭容的發言有犯意聯絡,今(10)日判邱鏡淳無罪確定。
至於田昭容一、二審都認為她沒有相當理由確信所言為真實,但仍在記者會上傳播鄭永金及其家族在歷次選舉買票賄選的不實事項,依違反選罷法將她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褫奪公權1年,最高法院認為,事實有待調查,將此部分撤銷發回更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