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紙公司董總內鬨變成以監察人為鬥爭工具。台紙13日晚間分別公告兩位監察人宋正一3月31日召開股東臨時會,另一監察人陳如舜於3月13日召開股臨會,形成股東3月參加兩次股臨會。
台紙表示,「監察人和旺投資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宋正一」12日於報端刊載廣告,以台紙公司監察人名義定於3月31日召開106年度股東臨時會;今日台紙公司也收到宋正一召集股東臨時會通知,因此依法公告。
台紙指出,宋正一以監察人名義召開臨股會,即表示台紙公司監察人和旺投資有限公司「並未」於2月3日辭任,所以另一位監察人陳如舜就沒有自然解任的問題,因此陳如舜依法,並按照原先決定於3月13日召開106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形成兩位監察人,在3月中及3月底各召開一次股臨會的情形。
今日公告監察人陳如舜的臨股會主要討論議案包括,解任和高山國際投資有限公司暨指派的代表人(現為簡鴻文)的董事職務案;補選監察人一席案;解任和旺投資有限公司暨指派的代表人(包括現所指派的代表人宋正一及之後所指派的代表人)的監察人職務案。
▲台紙董事長簡鴻文。(圖/翻攝自YouTube)
至於和旺投資有限公司改派宋正一要求續任監察人一職,以及他與前一位監察人李明哲之間,究竟誰先或誰後辭任或續任監察人,相當錯綜複雜。台紙公司說,律師從宋正一和李明哲的監察人願任書、改派書、請辭監察人書等文件發現諸多疑點和時間上的矛盾,應待和旺投資有限公司或宋正一依法補正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