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弦、于成虎/台北報導
遊覽車司機工時怎麼算?交通部的汽車運輸管理規則訂定,每日最多駕車時間不得超過十小時,也就是「手握方向盤」才算工時。但實際詢問司機們,當旅客下車時,他們雖然不用再開車了,也沒閒下來,還得要檢查車況、打掃車子等,做完這些後才能真正休息,加上出車前後的準備時間,一天上班可能都十幾個小時。
▲遊覽車上俗稱「大餅」的行車記錄器。
遊覽車司機吳先生:「幾點幾分,然後速度啊,都會有刻度啊。」
駕駛座前這張白色的紙,就是遊覽車上俗稱「大餅」的行車記錄器。
記者:「這邊沒有刻度。」
遊覽車司機吳先生:「沒有就代表車子停著沒有動,停著人不一定會休息啊。」
到點把旅客都放下車之後,遊覽車司機們的手總算不用再黏著方向盤,但其實也沒閒著。
▲司機到點之後,還要檢查車況並進行清潔工作。
遊覽車司機魏先生:「底盤我們就檢查水箱有沒有漏水,有沒有漏機油,聽它的聲音。」
記者:「這樣的聲音是?」
遊覽車司機魏先生:「這樣的聲音(胎壓)是夠的。」
▲交通部的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檢查車況還要擦玻璃等清潔工作,每到一個點都得重複一次,但看看交通部的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訂定的是每日最多駕車時間不得超過十小時,換句話說「手握方向盤」才算工時。
▲換句話說,司機手握方向盤才有算工時。
遊覽車司機吳先生:「我剛剛客人送完機啊,我要(從三點)等到六點啊,這段時間我也不可能回家睡覺啊,我一定是整理車子啊,這段時間應該是算上班啊。」
以魏大哥來說,他一早七點半到公司準備,九點出車,白天走完台北市行程包括101、故宮等再下台中吃晚飯,預計晚上七點送旅客進飯店再整理完車子,下班已經八點多,一天工作大約13小時,但若只看行車時間恐怕只有7到8小時。
▲司機實際上工作約13小時,但駕車時間卻只有7到8小時。
遊覽車司機魏先生:「客人休息我們可以回家的話,那當然不算工時啊。」
對此勞動部雖然表示在勞基法中所謂的工時,應該連備勤、待命都算在內,不能只計算連續駕駛的時間,但主管機關雙頭馬車,恐怕也讓司機們無所適從。(整理:實習編輯徐采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