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今(17)日表示,將修正不當勞動行為裁決辦法,加強其公正及裁決速度,目前法規會已經審完,將儘速進行法制程序。
不當勞動裁決辦法制度已經上路5年左右,共受理339件裁決案件,其中作成裁決決定共160件,當中又有53件提起行政訴訟救濟。
勞動部今天表示,為了讓裁決審理程序更加公正、公平並有效率,將通盤檢討,像是迴避制度、書面文件跟證物遞送方式及證人作證程序等。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長王厚偉表示,這次在裁決委員自行迴避跟當事人申請迴避部分,規範更加詳細,其中當事人申請迴避部分未來一定會在申請的3日內處理。
另外,為了可以讓裁決調查程序時間縮短,未來雙方可自行轉送相關書面說明或證物,不需再透過勞動部轉交,但仍需給勞動部5份。
證人部分,未來作證前應具備一定的宣誓具結程序,以增加裁決審理的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