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蝶戀花賞櫻團翻車意外,造成33人死亡。而當時遊覽車上的「行車紀錄紙」,也就是俗稱的「大餅紙」,昨天(19日)也曝光,證實司機康育薰當天實際開車時間高達11小時,明顯已經違法。
▲遊覽車駕駛康育薰。(圖/翻攝自臉書)
根據《ETTODAY》報導,圖上顯示,當天康育薰早上8點買完檳榔後發車,9點接客人上路,接著一路上車速都很正常,直到下午1點半,應該是到了武陵農場,因此車子停了下來,不過直到怠速半小時左右,2點才完全熄火。
▲遊覽車翻覆造成33人死亡。(圖/資料畫面)
車子再次發動時,是下午四點半左右,中間隔了2.5小時,推估是康育薰休息時間,接著就以60公里時速下山,直到晚上6點熄火,這時應該就是錄下遊客最後身影買麵包上廁所休息的宜蘭長埤湖;短暫休息完後,就再度出發直到出事。算一算整個行車紀錄高達14.5小時,但休息只有3.5小時左右,等於開車時間高達11小時,明顯超過法定10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