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盧冠妃/台北報導
國防部長馮世寬要讓國軍官兵凝聚對服務單位的向心力、榮譽感,於1月底下令「全軍每個人都要在野戰服、軍便服、軍常服上縫製服務單位的團體臂章,在3月1日前完成」,不過國防部上周突然又發公文指出「軍常服團體臂章暫不佩帶」,朝夕令改引發批評。
▲國防部發言人陳中吉(圖/記者林敬旻攝)
恢復軍常服配戴「團體臂章」,國防部用意在於讓國軍官兵增加對單位的向心力、認同感。因此國防部在今年1月24,日以國人勤務字第106000149號令,要求自今年3月1日起,依規定於軍常服、軍便服及野戰服佩帶團體臂章。
沒想到18日以電話命令的方式下達「軍常服團體臂章暫不佩帶」的命令,有基層官兵直接抨擊,國防部要每個人在2月底前都縫製「團體臂章」,但國防部並沒有將團體臂章發給每個人,每個人都要花30元去買一塊團體臂章,加上車縫費用10元,以軍常服、軍便服及操作服三套計算,就要花120元。如今「那縫上去的人還要再花10元請人拆掉,這根本就是勞民傷財」。
挨批「擾軍」,國防部發言人陳中吉澄清不是不辦,而是延長試辦時間,原本希望各單位在3月1日都能縫製完成,現在是給大家更多的時間完成,可能會延到4月1日才開始執行,「至於縫上去的也不用拆,而尚未縫的則給大家多一點時間準備」。
▲國防部長馮世寬為凝聚向心力,要求軍常縫製團體臂章(圖/記者邱榮吉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