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雲林縣為PM2.5三級防制區,雲林縣政府2年前將六輕許可證審查由5年縮為2年,並減核生煤使用量2成,台塑不服提出行政訴訟,高等行政法院今(1)日駁回。對此,台塑表示,不排除上訴。
雲林縣政府2年前將審核台塑石化麥寮二廠操作許可證,以「空氣汙染防制計畫書」規定,空氣品質變化情形需每2年修訂一次。另外,由於雲林縣為細懸浮微粒(PM2.5)三級防制區,因此各項污染源皆應進行減量,其中又以燃煤及石油焦電力設施為主要排放源,要求台塑5個生煤製程需減量使用,平均減20%。
台塑不服新措施,先是提出訴願資駁回,再次向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今日又遭駁回。台塑得知消息後,表示不排除再上訴。
▲雲林縣政府相當重視六輕汙染問題。 (圖/雲林縣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