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退役將領赴中國大陸引發爭議,今(2)日中午行政院長林全與立委的便當會中討論《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案,政院發言人徐國勇會後轉述指出,會中決定未來退將等文、武職高階退職人員,若赴中參加政治活動,有損國家尊嚴,最重取消退休俸或最重可處300萬元罰款。
行政發言人徐國勇會後轉述有弁關行政立法便當會討論退將赴中規範。(圖/記者盧素梅攝)
據轉述,今天會中決定涉密程度高的政務副首長以上以及中將以上者,還有情治人員,退離職管制最少三年,只能延長不能縮短。且涉密程度高的人,管制期限屆滿後,仍須申報,原機關對部分人員可要求終身申報。但徐國勇強調,管制期內必須申報核轉才能赴中,之後只需申報備查就好,但若沒申報會被處罰。
另外,此次修法也將增訂文武職高階退職人員,赴中參加政治活動規範,違者將罰緩、減俸和追繳勳獎章。徐國勇說,將禁止參加中國大陸領導人主持的活動,或有妨害國家尊嚴的行為。若在大陸參加其他慶典或活動,不得有向象徵中國大陸政權的國旗、國徵、國歌行禮、唱頌或其他有損國家尊嚴的行為。
至於罰則部份,上將或政務副首長以上,將剝奪30%~100%的月退俸,一次退者罰50~300萬。中將則減少月退10~50%,一次退者罰鍰20~200萬。且都要追繳勳獎章。徐國勇說,會中有立委建議中將的月退罰則應該改為減少10%~100%,這部分還要討論。違法規範者,將由聯審委員會審查情節輕重和退休前的職階,決定處罰的比例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