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同性註記伴侶,5月申請社會住宅有譜。北市都發局擬修法「台北市社會住宅出租辦法」,目前已完成府內研商會議,下一步要公開徵求意見,之後會送法務局審查,預計5月送市政會議通過後,發布實施。
住宅企劃科科長簡瑟芳表示,申請社會住宅須以戶口名簿為依據,以人口數決定申請房型。她舉例,「2房型要2人以上、3房型要3人以上,而同性伴侶註記在民法上沒身份,戶籍上不算1口。」意即一對同性伴侶在修法前申請社會宅,無法申請2房。
簡瑟芳說,修法後,只要同性伴侶拿出官方註記文件,就可依人口數申請房型。
民政局資料顯示,104年6月開放同性伴侶註記,截至今年1月為止,共有298對登記,其中,男性有55對、女性有243對。
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常務理事蔡尚文表示,欣見北市願意跨出這一步,保障同志的各項權益,但部分反同志團體持續要求市府刪除同志相關保障,「我們認為北市府應該繼續加油、替同志發聲。」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秘書長簡至潔說,同志團體去年初提案,讓同性註記伴侶能申請社會宅,當時都發局認為會影響弱勢民眾名額,才拖延很久沒修法,她說,爭取很久,樂見北市府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