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何冠毅、劉震豐/台北報導
惡房東橫行,現在又有屋租詐騙,民眾人心惶惶,不過其實租屋紛爭可以避免。例如看屋時可以要求對方出示房屋權狀及身分證,若對方是二房東,也要出示轉租同意書,且租約不只要張大眼睛看清楚,還要蓋上「騎縫章」,避免合約事後被偷天換日。
▲惡房東張淑晶成為許多租屋人的惡夢。
惡房東張淑晶:「我同情你們,然後換來這樣的下場。」想找個溫暖小窩卻是噩夢開始,惡房東張淑晶恐怖條款數十人受害,現在又出現詐騙房東,租屋市場人心惶惶。
▲▼民眾表示租屋前會有一些防範,例如要求房東出示房屋權狀。
民眾:「一定會先打聽房東啊,就是評價一定會先問。」
民眾:「找朋友一起去啊,去租房子的時候。」房客房東紛爭可以預防,看屋時先請房東出示身分證及房屋權狀,避免遭到詐騙,若是二房東雖不違法,但可要求出示轉租同意書,避免真的房東不認帳,收回房子。
▲▼房仲業者提醒,租屋前要注意家具是否故障,還有條款是否平等。
房仲業者陳泰源:「(屋內設備)在房東面前測試過一遍,不要說你入住之後才發現原來這個也壞,然後這個又故障,那到時候房東又要誣賴你說,是你房客用壞的。」拿到合約也得睜大眼睛看清楚,確認屋況及家具要多要少,白紙黑字不能省,且依照內政部的租約範本,押金不得超過房租2個月,退租違約金也不能超過1個月,避免條約不太平等。
▲另外蓋上騎縫章也是確保方式之一。
記者何冠毅:「在簽租賃合約的時候可以蓋上騎縫章,讓每一張紙都留下印記,避免被偷天換日。」印章手印簽名都可以,每張合約騎縫章一次蓋上,就是要避免其中幾張,被人惡意抽走。
房仲業者陳泰源:「在簽約當下或之後你才可以付款,才可以付所謂的押金跟租金,千萬不要在簽約之前就付錢了。」租房契約寫清楚講明白,發生屋租紛爭才能有憑有據,租得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