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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一名女網友去年12月中到台北找工作,結果順利錄取上一間公司,這間公司當天還請她1月3日報到,讓網友相當興奮;沒想到好景不常,女網友表示,就在到職當天,公司竟突然說因營運問題人事凍結,要請她回家,讓自己超傻眼,哭到不行。
▲高雄妹上台北打拼,報到當天「被請回家」。(示意圖,與當事人無關)
女網友在批踢踢PO文表示,去年12月中開始面試台北的工作,很幸運的3天內面試了三家公司,有兩家公司都有意願用她,其中一間A公司面試完當天還說可能需要1月3日就到職。
女網友說,自己為了趕在1月3日上班,一星期內就找到了台北的房子,也把行李都搬上來,沒想到報到當天,主管突然跟自己說「公司目前有營運狀況,需要人事凍結,要請她先回家」。
女網友表示,自己得知消息後整個傻眼,一想到家人朋友都因她找到新工作而開心,就淚流不止;她也無奈地說「這個月的房租也已經付了,現在連下個月房租都不知道有沒有著落...」
PO文貼出後立刻引發網友議論,有人說「爛公司…趕快找新工作,加油」、「覺得是被臨時換掉了…拍拍」,也有人說「請申訴!不要保持沉默!這種公司一定要制裁!」、「我有朋友遇過,公司賠了一個月的薪水。」
針對女網友先是被通知錄取後又突然「被失業」,台北市勞動局勞動基準科科長黃毓銘表示,若是完成報到手續,則代表勞動契約已確認清楚,屬員工身分,雇主必須遵守《勞動基準法》給薪。黃毓銘也說,若是取得錄取信尚未完成報到手續,則雇主違反合約精神,應徵者可主張履行合約,對雇主提告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