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桃園市林森路上的排水溝,自去年八月起便時常傳出刺鼻異味,當地民眾苦不堪言,屢屢向環保局檢舉,保七總隊第三大隊獲報後隨即成立專案小組,針對排水溝經過的工廠逐一清查,終於發現「安全」環保清潔公司在自家停車場私設暗管,再從水肥車將糞水排入下水道,嚴重影響環境衛生,警方循線通知李姓業者(55歲)到案說明,並於昨日將他函送法辦。
▲保七總隊第三大隊前往李姓業者的公司搜索。(圖/翻攝畫面)
警方調查,「安全」環保清潔公司領有丙級清運許可證,平時以1車次1700元或1公噸850元之價格,協助社區或公司等單位清理化糞池,原先抽取之糞水必須運送至龜山水資源回收中心處理,李姓業者為了節省後續處理費用,竟在自家停車場私設暗管,再將糞水透過暗管排放至下水道,除了影響周遭居民的環境衛生,甚至有汙染南崁溪之疑慮。
▲水肥車返回停車場後透過暗管排放糞水。(圖/翻攝畫面)
保七總隊第三大隊歷經5個月的跟監及蒐證,專案小組見時機成熟,日前率隊前往該公司搜索,李姓業者矢口否認有暗管存在,經警方調閱該區地下道分布圖進行比對,從排放口往回推才發現暗管位置,令李男當場啞口無言,警方還在水肥車內驗出重金屬成分,進而懷疑業者私下收受工廠廢液,並混入糞水中排放牟利,目前已鎖定上游可疑工廠擴大追查中。
▲保七總隊第三大隊在地下道找到暗管排放口。(圖/翻攝畫面)
李姓業者此舉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46條,可處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伍百萬元以下罰金,警方呼籲業者切勿以身試法,以免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