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違規穿越馬路,害死一條年輕生命。新竹一名54歲陳姓婦人,2015年9月到基隆北寧路吃海產,結果吃完飯沒有走斑馬線,就違規穿越馬路,導致一名載著女友的李姓機車騎士閃避不及撞上,接著失控滑到對向車道,撞上另外一輛轎車,李姓騎士當場死亡,法院判賠陳姓婦人得賠償565萬元。
▲婦人未走斑馬線導致車禍。(圖/翻攝自Google Map)
法院認為,陳姓婦人過馬路時,30公尺外就有斑馬線,但卻為了貪圖方便違規穿越馬路,以過失致死罪判刑陳姓婦人半年徒刑,另外由於李姓騎士身故時年僅30歲,因此判決陳姓婦人給李姓男子雙親各150萬精神撫慰金,加上撫養和喪葬費用,合併565萬3187元,只能說穿越馬路害人害己,省幾秒鐘的時間代價超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