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冤枉!她遭性侵法官卻認「性交易」 忍了14年終結案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真的冤枉啊!高雄一名60歲屠夫,先前和友人到小吃部吃飯,想約女會計出場性交易遭拒絕,他竟計畫綁人到工寮性侵得逞,事後女會計提告,屠夫都遭判重刑,不料最高法院卻認定兩人是「性交易」改判無罪,全案上訴纏訟14年,直至法官換人,新受命法官今年1月才接受判決,才確判屠夫6年2個月有期徒刑。

最高法院圖/翻攝自維基百科

▲最高法院。(圖/翻攝自維基百科)

60歲的張姓屠夫10多年前,到某小吃部飲酒吃飯,當時看上在丈夫朋友店裡工作的女會計師,酒後鬧事要求帶對方出場,對方拒絕讓他懷恨在心,假借載她回家卻將車開往殺豬工寮,還拿出尖鐵棍脅迫對方性侵得逞。

事後女會計提告,張男辯稱買她出場、沒有性侵,但檢察官仍依強制性交罪重判14年,案件上審歷經10次判決,期間不斷來回更審,只因最高院承辦法官認為張男「性交易」供詞合理,駁回更審有罪一再重判,此案經過高雄高分院換6個合議庭、18名法官,堅持張男有罪判重刑,直到法官升遷換人受命判刑,才讓懸宕14年的案子得以定讞。

被害婦人深受此案影響,遭性侵後她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幾度自殺未遂還和丈夫離婚,不斷傳喚出庭讓她身心俱疲,當庭哭喊「我看到他我就發抖」、「這輩子沒受過這種污辱」、「為了孩子我才活下來」,最終最高院判定張男6年2個月有期徒刑,地檢署近日將傳喚張男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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