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地檢署已婚檢察官蔡曉崙與未成年少女性交易案,台中地方法院今(11)日對此判決蔡曉崙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另媒介少女與他人性交易,則判有期徒刑1年7月。
▲彰化地檢署已婚檢察官蔡曉崙。(圖/翻攝東勢國中官網)
蔡曉崙被查出與17歲少女性交易,還在LINE群組「茶餘飯後」,呷好逗相報,媒介5名同好享用,有傳播妹證稱,2年多來和蔡曉崙性交易「超過30次」。
台中地方法院承審法官認為,蔡曉崙身為檢察官,是國家公義的代表人,卻背棄公職,明知被害少女未成年,身心尚未成熟,竟和少女從事性交易,甚至還媒介其他男客,對少女身心造成不良影響,嚴重破壞社會秩序。
法官表示,考量蔡曉崙和被害少女及法定代理人已經達成和解,且在法院審理時也坦承所有犯行,因此,針對蔡曉崙與18歲以上之人及16歲以上未滿18歲之人為性交易之罪,處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
另外,對於蔡曉崙還媒介少女與其他男客性交易部分,法官說,蔡曉崙觸犯公務員使未滿18歲之人為性交易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7個月,以資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