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竹一名38歲男子前年透過相親,結識了一名女性,兩人互看對眼,隨後很快取得結婚共識。不料兩人新婚夜晚,妻子竟向老公表示「自己喜歡的是女生」無法跟老公「辦事」,更在事後離家出走,讓這名男子完全傻眼,不但提告解除婚約,並要求妻子退還聘金、聘禮及宴客等所有花費,最後法官也判決,女方須賠償50萬元,但也有網友認為,「女方應該是被父母逼的吧」,對於這對當事人的遭遇相當同情。
▲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據了解,新竹一名38歲的林姓男子,前年認為自己應該「定下來」,於是透過相親認識了35歲的許姓女子,兩人相當聊得來,並且很快的取得了「想婚」的念頭,兩人也在去年的1月依循傳統禮數,由男方提供聘金、聘禮並出錢設宴招待親友前來吃喜酒,林男也因完成「終身大事」感到相當開心。
沒想到,在新婚當晚林男正想與老婆「纏綿」一番,許女竟坦承「出櫃」,表示自己喜歡的是女生,並直言「對不起,我沒辦法」,讓甫完婚的林男完全傻眼。雖然事後男方積極想讓老婆適應「異性婚姻」,但無奈女方始終掛念「女友」,最後竟然留下字條「我不是您理想的妻子」,要求兩人好聚好散。
林男也曾試圖溝通,但許女直接「人間蒸發」,連LINE都封鎖無法聯繫。頓時失婚的林男瞬間成為親友間的笑柄,讓他心有不甘,選擇訴諸法律,解除兩人婚姻,並要女方賠償精神損失以及聘金、聘禮的費用。
▲圖/翻攝畫面
法官認為,許女婚後遲遲不肯與林男完成登記手續,且書信、訊息等內容皆表示,女方並無意和林男步入婚姻,因此過失在於女方,並需依照林男的支出列表,判決許女需賠償包含精神撫慰金在內的50萬元給林男。不少網友也紛紛留言討論「有許多父母認為這才是正常人生,苦了自己,也騙了另一個無辜的人跟對方的家庭....」、「就是被父母逼的啊」,也有網友質疑「為了女兒正常的人生,用親情綁架讓有同性對象的女兒去相親、結婚」只是製造更多不快樂,並認為「因為這樣才更要支持婚姻平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