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紅富海」負責人、心靈導師黃圓映自2003年起,自稱「太仁心靈導師」廣辦心靈講座宣揚,更從中吸取豐厚利息,7年期間共8千多人受騙、廣收172億多元,今(21)日高分院更一審審理出爐,依違反《銀行法》等罪,判處黃圓映11年有期徒刑,且共犯妹妹及丈夫也判9年重刑,沒收172億8280萬元贓款。
2003年起,自稱「太仁心靈導師」的黃圓映廣設道場、辦講座,透過宣揚人生哲理、宗教洗腦方式,讓民眾信服,進一步要求「共創財富」,先前道場由王秋東管理,表示修道、給付生活費需支付利息,隨後他過世,黃圓映便被推舉主持,雖調降利息但仍吸金收款1百多億,共8千多人受害。
此案在2011年依違反《銀行法》遭檢調搜索,期間檢方不斷提起上訴判決,今日台中高分院判處黃女11年有期徒刑、沒收172億8280萬元非法所得,共犯黃女丈夫和妹妹也被判處9年,全案可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