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浩譯/新竹報導
婦人不當穿越馬路害騎士摔車,彈飛出去撞到頭死亡,這名陳姓婦人刑事、民事都必須負責,但錢還沒賠,被死者家屬指控在車禍後三個月脫產,賣掉名下一筆土地,成交金額高達四千五百萬。被控的陳姓婦人反駁,土地是好幾個人共同持有,而且車禍前就已經簽約要賣地,絕非脫產,也不是賣的錢通通自己拿走,婦人說自己很自責害死一條人命,內心煎熬,但如何賠償死者家屬還是沒有答案。
車禍害命肇事陳姓婦人:「我常常為了這個事情,我自己心裡就是很不舒服、很內疚,我為什麼那天…」講話哽咽,想起兩年前車禍,陳姓婦人好自責。
車禍害命肇事陳姓婦人:「我從來不曾對她(死者家屬)說很重的話,這件事情我碰到了,非常遺憾,真的非常抱歉、非常遺憾。」
只有遺憾和抱歉家屬無法接受,因為車禍害死的是一條命,死者父母提告,但卻發現肇事的陳姓婦人有脫產嫌疑。
▲騎士摔車後撞到頭死亡。
陳姓婦人和先生在新竹開機車行,有固定的收入,車禍發生時婦人名下的財產有汽車、機車和一筆土地,但車禍後死者家屬發現,婦人名下土地售出,民事賠償不理睬居然還賣地,質疑脫產。
▲肇事婦人和先生開機車行,有固定收入。
賣掉的土地距離竹南火車站不遠,888平方公尺大約將近一分地,變賣後換得的現金四千五百多萬。
▲車禍後婦人將名下的大塊土地賣掉,時機敏感。
車禍害命肇事陳姓婦人:「朋友借我150萬,孩子幾十萬、幾十萬,我有三個孩子,湊一湊買一塊土地這樣子,合併用我的名字買的,用我的名字買。」
婦人否認,兩年前7月就已經和買家談好要賣掉土地,9月發生車禍,12月土地依照合約買賣成交。拿出買賣契約書證明土地持有者真的有六人,不是脫產,肇事婦人選擇心理煎熬留給自己,但民事賠償的錢依舊沒有著落。
▲買賣契約書上標明土地持有者有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