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馮珮汶/台北報導
網購個人衛生用品,根據法規規定到貨後已拆封就無法再享有7天猶豫期。不過消基會今(22)指出,隨機抽查20項商品,發現其中有高達8成未按規定標示,而且網站標示也不清楚,未在商品頁面明確說明,其中不乏知名購物網站與拍賣平台。另外消基會也發現不少業者認定的所謂其餘個人衛生用品的定義及範圍不同,也容易使消費者在退換貨問題上有所疑慮,呼籲業者應予以改善。
從2016年1月1日起,依消保法規定,在網路等通訊交易購買的7大類商品或服務,像是易腐敗、保存期限較短、客製化商品、報刊、電子書、已拆封個人衛生用品等不再享有7天猶豫期。其中網購個人衛生用品以「內衣、內褲、刮鬍刀」三樣商品為例。消基會在今年1到3月檢視網購平台、拍賣網站販賣的「個人衛生用品」,發現20件商品中,有高達8成未按規定標示,其中只有4件有說明、8件未清楚說明、甚至有8件是完全沒說明。
▲圖/記者馮珮汶攝
消基會表示,內衣、內褲以及刮鬍刀這3樣商品收到貨後一旦拆封就無法享有7天鑑賞期,要退換貨必須得在未拆封的情形下。但隨機抽查20樣商品發現,有些購物網站僅在賣場有說明、商品頁面卻沒有標示清楚;甚至有些網站是完全標示說明,易讓消費者混淆搞不清楚。
而消基會也發現,除了依法規定的內衣、內褲以及刮鬍刀外,有些業者也認為像是保溫瓶、床單、泳衣、小腿按摩器等是個人衛生用品,認為業者自行擴張商品範圍,因此在退換貨上面也衍生不少爭議。
因此消基會呼籲業者應該在平台、商品頁面用顯著的方式提醒消費者盡到告知義務;也呼籲消費者應該貨比三家後再決定是否購買、或者在消費時可以留下證據作為日後申訴依據。